2012年8月10日 星期五

忙!

其實有不少事情想在這裡紀錄和分享, 可是實在太忙。

忙工作,忙學習, 反正就是忙。

很想旅游,很想shopping。 甚麽時候才能忙完?

p.s. 原來這個blog内有關Cityhall市政廳的文章,到現在仍有人看的,真的意想不到啊!




2012年6月3日 星期日

幾則隨想

我不甘心!

最近在填寫報稅表,想到自己二十多年來乖乖地繳納稅款,但那些胡作妄為的高官卻濫用職權亂花錢,叫我等老老實實每年雙手奉上稅款的小市民,何等氣憤,何等不甘心!

特首固然過份,那些駐甚麼辦也應受譴責,pre-trip都花了納稅人八、九十萬元,這些是甚麼人來的?香港高官的質素就是如此?唉!


有沒有指引?

昨天在公司附近等候過馬路時,身旁站了兩位軍裝警務人員,其中一位是名符其實的粗口爛舌,每句句子中大概有三、四成用字是粗口語助詞。作為市民,我的感覺是這樣似乎影響了警察的形象。

很有興趣知道警隊就軍裝警員在街上出勤時能否三字經滿天飛,可有指引的?


我被Unfriend了

哈哈,我在面書上被一位朋友unfriend了!

我個人猜測是因為生意上談不攏,對方出價跟我的底線頗有分別,所以我不接他的工作,繼而有天我發現這位朋友已將我unfriend了。

以後如果在街上碰到他,我仍要當他是friend,跟他打招呼? 又或是將面書上的關係引伸到真實世界,和他不再是friend?

其實,面書上的friend,真的全都是friend? Unfriend了,又真的能洩心頭憤?


敬老

我可以明白你因為天生麗質而看不起比你醜的人。

我可以理解你因為天資聰穎而看不起比你蠢的人。

但,請不要因為你相對年青,而看不起比你老的人。因為,你也總會變老的。

2012年5月6日 星期日

環遊世界

在最近一個培訓課程上,有一位韓國女學員說她曾經用十五個月環遊世界。嘩,很羨慕呀!

這位女學員大概三十出頭,身型高挑,五官標緻,很有模特兒的氣質。大家對於她曾經背著大背囊,落腳青年旅舍,小心計算每日花費,如此地過了十五個月的光景,都感到訝異又佩服!

她是和丈夫同行的,兩人為了這次旅程,用盡了一切積蓄,所以環遊世界回首爾後,要搬到夫家和公公婆婆一起住。經過一年多的努力,最近他們夫婦二人終於可以搬出來,租住一個小小的單位過二人世界。

相信環遊世界是很多人的夢想,但是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下身邊一切,用盡手上積蓄去圓夢?

同樣,又有多少人能幸運遇上一個和他/她有著同樣夢想的伴侶,沿途互相照顧,一起追夢?

十五個月環遊世界,真是太令人羡慕了!

2012年4月19日 星期四

信不信由你

信不信由你,反正我信了,因為我親身經歷了!

今天下午在公司樓下一間西式三文治快餐店買東西醫肚,合共45元。我給了服務員3張20元紙幣,即共60元。

那位看來是印度籍的服務員,收下我的60元後,打開收銀機,想了一下,然後回過頭跟他的上司輕聲說了幾句。

之後他的上司說:「How much again?」他說:「Sixty.」上司說:「Fifteen.」

甚麼?原來那位服務員收了我的60元後,不知道應該給我多少找贖!

唔係呀嗎?!這麼簡單的運算也不懂,又怎能處理收銀機?是一直太依賴各式電子產品的自動運算功能,而漸漸失去了自己腦袋中的運算能力嗎?

同樣令我驚訝的,是那位上司對於這個員工的提問一點也不覺驚奇。

唔係呀嗎?!咁都忍得?是現在的員工都是如此, 所以見怪不怪嗎?

只能說,這個世界確實無奇不有, 只是剛好給我遇上而已。

2012年4月12日 星期四

自由可貴

最近有關薄熙來夫婦的事件佔據香港大小報張的版面, 在大陸引起的震撼當然要比在香港大得多。

事件爆發後的一天,聼說大陸已經限制及封鎖網上的相闗訊息。

而今天我就在微博看到一位網友因為帳號有「瓜瓜」這兩個跟薄家相闗的字, 而讓她的微博出現異常狀況,比如搜尋的時候找不到她,以及別人不能在她的微博上留言。最後她更改帳號名稱,將雙「瓜」變成單「瓜」,她的微博才得以回復正常!這事在旁人看來很可笑,但當事人可真的既憤怒又沮喪。

香港還是有我們優勝之處。起碼, 我們還能呼吸自由的空氣。

政客們和高官們, 你們可萬萬不能把香港可貴的自由拱手相讓給北大人!

2012年4月11日 星期三

成長路漫長

近日和媽媽、姊姊及姊夫旅行,在吃喝遊玩之餘,也上了長成的一課。

而這一課,就是從姊姊及媽媽的一些言行,赫然看到自己的影子, 並醒覺原來某些行徑、語氣及表達方法,會令人難受,甚至引人反感!血脈相承的除了是樣貌,還有性格中的缺點。

不行呀,我要改呀!

另外,從自己跟她們的互動,我也察覺到自己的傲慢和自以為是!

不行呀,我要改呀!

活了幾十年,仍然有很多要改正過來的行為和待人處事方法,人生真是一條無休止的成長路!

我要努力呀!

2012年4月10日 星期二

結婚周年紀念?

近日報張娛樂版提到本地某位富豪和他的三太太慶祝結婚三十四周年,對這個報導我真的摸不著頭腦。

根據我對「結婚」的理解,一對男女結婚代表他們辦了手續,簽了結婚証書,是法律上承認的夫婦。與此同時,香港奉行一夫一妻制,所以重婚是犯法的。

但是,在報章上卻會見到這位富豪和他的二太太、三太太及四太太共三位太太分別慶祝三個結婚周年紀念。

到底是有錢就能為所欲為?還是香港傳媒宅心仁厚善待沒名份的太太們,用一支筆來給她們名份?

又還是道德底線已如地殼板塊般不知不覺地移動了?香港人接受了一夫多妻?那麼,如果是一妻多夫呢,香港傳媒又會怎樣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