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慈母」之頭所言,市民會拍照,為何警察不能拍照,拍照是人之常情這一說法,我不敢苟同。
穿上軍裝,背負廣大市民給予的權力,這批警員又怎能跟小市民相比?
大概一年多前,我在公司附近熙來攘往的馬路旁等過馬路時,身邊兩位軍裝警員,嗓門大大的在對話,當中夾雜了大量廣東粗口,其頻繁的程度讓我咋舌。
粗言穢語並非違法,香港地不少人在談話時都會用粗話來加強表達內心感受。我在屋邨長大,聽粗話的年資很長,對粗話的接受度並不低。
但是,當兩位軍裝警員在我身旁暢快地說粗言穢語時,我真的覺得難以接受。執勤時的警員不應該是這樣的吧?這是對自己身份的不尊重,更破壞了自己身為警員的形象。
人之常情?當穿上軍裝後,你們並不是常人,小市民對你們是有期望的,請自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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